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7-18
程 序 |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
工作内容 |
办结时限 |
受 理 |
政务服务 大厅窗口 方 琴13723356836 |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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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65365 柯占英 15296990616 |
林业局办公室 江莉 18095514922 |
对提交申请材料转单位领导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送达林技中心。 |
自窗口受理后第1个工作日完成 |
中宁县林业 技术推广服 务中心 赵映书15809670427 马文学18209634021 |
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意见。 |
自窗口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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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林业 技术推广服 务中心 李正荣 13723352632 |
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汇总意见。 |
自窗口受理后第7个工作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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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38365365 柯占英 15296990616 |
在1个工作日内决定。 |
自窗口受理后第8工作日完成 |
送 达 |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 方 琴13723356836 |
对批准申请的发放证照、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备 注 |
1.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2.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