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8-04-18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工程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如下:
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工程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757号)文件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地点位于渠口农场、太阳梁乡、石空镇及余丁乡。该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55.1585公顷(827.38亩),全部为永久性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为0.3381公顷,经济林地31.2198公顷,其他林地23.6006公顷。
以上拟使用林地状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在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以上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状况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林业局反映,县林业局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接待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联系电话:县林业局森林保护工作站0955-5034593,联系人:马兴忠 1372335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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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