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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检查指导中宁县林木苗木质量检测工作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8-06-08


 

     531-6月1宁夏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种苗管理科对中宁县境内的轿子山林场、兴林苗木繁育有限公司2家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银川森庆生态绿化有限公司1家苗木使用单位的6个苗批的林木苗木进行抽检,并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档案进行了规范指导,借此机会为乡级林木种苗管理及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图为现场对轿子山林场进行林木苗木抽检

     检查组抽取了6苗批,其中:苗圃地4个苗批、造林地2个苗批,主要树种(品种)为枣树(骏枣)、苹果树(红富士)、杨树(新疆杨、河北杨)、榆树(金叶榆)。对具体受检单位的生产经营档案的建立情况、苗木自检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种子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苗木的"三证一签"(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质量检验证<或出圃质量合格证>、标签)以及复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我县的林木种苗管理工作及档案建立情况总体满意,建议今后在进一步规范苗木标签、生产日志、苗木质量检验等相关表的填写,同时要求在生态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中做到"四个一致",即招投标相关文件、造林作业设计、种苗验收手续与造林现场中的种苗情况要相一致。

     通过此次林木种苗质量和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林木种苗质量管理"三证一签"制度的执行;强化了林木种苗管理及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使用林木良种;为规范中宁县林木种苗市场和生产经营秩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赵映书)

信息来源: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