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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林木采伐、运输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二)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板  发布时间:2017-07-18


1)林木采伐许可证

 

责任单位

及责任人

工作内容

办结时限

 

政务服务

大厅窗口

   13723356836

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中宁县森林保护工作站

严维全

13723352609

 

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地调查,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送负责人审查。

自窗口受理后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

中宁县森林保护工作站

马兴忠

13723352677

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结果。

自窗口受理后第6工作日前完成

 

38365365

柯占英

15296990616

1个工作日内决定。

自窗口受理后第7工作日前完成

 

政务服务

大厅窗口

  13723356836

对批准申请的发放证照、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1.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公示和专家评审等,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2.受理和送达环节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信息来源: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中宁县林业和枸杞产业发展局管理员